当前位置: 首页 在线贷

典当和抵押的区别(典当行贷款与抵押贷款有哪些区别?)

时间:2024-03-20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在线贷 文档下载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其二,设定房屋抵押和房屋典当关系后的法律后果不同。而我国法律到目前为止,对抵押房屋的处置尚无期限限制。

典当行贷款与抵押贷款有哪些区别?

通过典当行申请 贷款 ,是很多人获得资金的途径。抵押贷款和典当行贷款实质上都是通过抵押财务来获得获得资金,那么二者有哪些区别呢?

区别一:债务人不同

抵押贷款是可以委托他人申请的,可以有担保人。也就是说借款人既可以是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实际借款人委托的第三人;但是典当行的出典人只能是借款人本人,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不能为债务人担保而成为出典人。

区别二:融资期限不同

目前抵押贷款贷款的形式一般是房屋抵押贷款,借款机构会根据抵押物的实际价值来确定贷款额度,通常清华下贷款期限都比较长,几年到几十年不等;但是典当行的借款期限比较短,一般赎回期在三个月到半年不等。

区别三:典当物或抵押物处理方式不同

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抵押物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内,不需要抵押人交出抵押物,只是限制其产权转移,抵押物仍归原产权人使用;而典当属于质押贷款,典当物在典当期间是要封存起来并置于典当行的监管之下,典当人不能再使用已出典的典当物。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是以房屋作为抵押或是典当,房地产典当要先转移房地产的占有权,而房地产抵押不转移抵押房地产的占有权。

抵押和典当的区别

抵押和典当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处理方式不同。房屋典当属于质押贷款,房产典当期间是要封存起来并置于典当行的监管之下,典当人不能再使用已出典的房屋。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屋在抵押期间内,不需要房屋产权人交出房屋,而是限制其产权转移,房屋仍归原产权人使用;
3、评估方式不同。房屋典当不考虑典当人的还款能力,房屋在典当行办理质押贷款的前提是出典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而且要封存,只是单纯地考查房产的价值。而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前期评估是比较复杂的,不仅要保证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还要考查抵押人是否有还款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请问抵押与典当有什么区别啊??

区别为给银行叫抵押,给典当行叫典当,目地都是为了取得资金支持,都有一定期限,都可以使去所有权

房屋抵押与房屋典当的区别

房屋抵押与房屋典当有着不同的法律特征: 其一,当事人双方设立房屋抵押和设立房屋典当关系的目的不同。设立房屋抵押,主要是为了以房产作抵押物来保证债务履行:而设立房屋典当的目的,人出典人的角度来说,是为了取得典金,从承典人的角度来说则是为了取得典当房屋的使用和收益权。因此,房屋抵押设定时,一般都不转移占有,仍然由抵押人使用管理,当然也有的双方约定将抵押房产转移给权人占用保管的:而房屋典当设立时,一般都要将房屋转移给承典人占有、使用和收益。 其二,设定房屋抵押和房屋典当关系后的法律后果不同。典当关系设立后出典人依约定或法律规定逾期不赎的可作绝卖处理,由承典人取得典当房屋的所有权;而设定房屋抵押关系后,如果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则房屋抵押权人只能取得变卖房产的优先受偿权。 其三,对房屋抵押和房屋典当两种关系中的房屋处置期限的法律要求也不一样。设定房屋典当关系时,双方可约定典期届满逾期不赎即视为绝卖,如未约定逾期不赎作绝卖并在契约中未注明“绝卖”字样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的规定,有典期的逾期10年,无典期的经过30年未赎的,即视为绝卖。而我国法律到目前为止,对抵押房屋的处置尚无期限限制。按照有关抵押的民法原理和立法精神,抵押房产不存在绝卖问题。 其四,对抵押关系中的抵押人和房屋关系中的承典人的法律要求不同。我国法律对抵押关系中的抵押人无特殊要求,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只要其结抵押物刻有佥权利即可。而房屋典当关系中的承典人或典当商行的性质属于非银行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