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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延长拘留期限的手续(公安局在刑事拘留30天后,在未向检察院报批的清况下,是否可以申请县级市公安局延长一个月的拘留期限?)

时间:2024-03-2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3 栏目名: 在线贷 文档下载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一般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有七天的期限审查是否符合批捕条件。

延长羁押期限的规定

法律分析:一般我国公安机关都会在国家规定的羁押期限之内,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移交至我国人民检察院的。因为刑诉法当中规定了羁押的期限,除了一些特殊的情况之外,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羁押期限。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有: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8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58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根据六机关《规定》第30条、第3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6条、157条和 158条规定的条件,需要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延长拘留期限30天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主观:

公安机关拘留后提请批捕的期限为三天到三十天。一把情况下,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会在拘留后三天之内向检察院提起批准逮捕申请,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要怎么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一般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

公安局在刑事拘留30天后,在未向检察院报批的清况下,是否可以申请县级市公安局延长一个月的拘留期限?

刑拘三天后,如果有多次作案、流行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则可以延长至30日,如果三十日到期,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者监视居住)或者提请逮捕。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有七天的期限审查是否符合批捕条件。批准逮捕后可以羁押两个月。
你所说的两个月是不是已经执行逮捕了,否则应该是违法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