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在线贷

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如何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时间:2024-05-23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5 栏目名: 在线贷 文档下载

准予公积金贷款的,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将材料转受委托银行;不予公积金贷款的,及时告知借款人理由并返还材料。

公积金贷款的步骤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建设大厦西裙楼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需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在申请贷款前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2、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并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 3、职工申请住房贷款时,需已缴纳房价30%以上的预付款; 4、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并办理借款公证等手续; 5、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1、购买住房的合同原件4份; 2、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4份,以及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份; 4、申请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可用于银行代扣还贷的储蓄存折及复印件1份; 5、保证函1份(根据要求提供); 6、房屋抵押登记和公证等手续;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的其它资料。 四、还款时间及方式 1、还款时间:贷款承办银行为工行的,借款人应在办妥贷款后次月对日还款,比如在本月6日办好贷款,借款人就应在次月6日还款;贷款承办银行为其他银行的,借款人应在次月15日还款。 2、还款方式:借款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设储蓄存折,通过银行代扣方式还款,借款人应保证储蓄存折账户在每月应还款日之前有足额款项。 五、办理贷款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请按规定将申请贷款所需的资料准备齐全; 2、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储蓄存折一定要可以用于银行代扣还贷(开立存折时要向银行柜面工作人员提出); 3、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时,除了提供登记后的借款合同等资料外,还要携带公证书一份。 朋友,以上仅供参开。

如何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借款人及配偶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购买不同情况住房需携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其缴纳住房公积金所在地贷款业务服务大厅,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的份数详见附件一)
2、受理—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后进行初审,录入信息,核对借款人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初审符合贷款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签署初审意见后提交给考察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3、考察—公积金中心考察人员对借款人购房情况、收入、信用等进行考察,出具考察意见。
4、审批—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根据考察人员的意见进行审批,并在自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能否公积金贷款的答复。准予公积金贷款的,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将材料转受委托银行;不予公积金贷款的,及时告知借款人理由并返还材料。
5、签署合同—受委托银行接到公积金中心转来审批后的贷款材料后与公积金系统信息进行核实,同时复核借款人的所有信息、材料,核实无误后与借款人签署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确定或开设借款人还款账户。
6、办理抵押、质押、保证—受委托银行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质押、保证等手续;用所购期房作抵押的,受委托银行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保证等手续。
7、委托放款--公积金中心接到受委托银行转来的《房屋他项权证》后,复核、汇总并打印委托协议书,通知受委托银行放款。
8、放款—受委托银行接到公积金中心委托协议书后,按照委托协议内容及时将贷款发放到售房单位、售房人约定还款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