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不上浮。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不予支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
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率政策是: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利率项目年利率(%)
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5.10
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5.10
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5.50
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5.50
五年以上贷款5.65
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
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将按照当年同期利率执行。
贷款学生可到生源地县(市、区)资助中心查询还款金额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本金还款计划”和“贷款及应还款”。
二、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怎么计算的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此讨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孝慎中央财政承担。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菊选舍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的利息是多少?
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后开始还款,毕业后两年内每年只需偿还一次贷款利息,毕业后第三年起需按年偿还贷款本金。例:生源地助学贷款6000元,毕业第一年应该还多少利息?生源地助学贷款除最后一年外的每年还款日都为12月20日,毕业第一年的12月20日需偿还当年9月1日至还款日期间的贷款利息,共计110天。按6.15%基准利率计算,第一年利息计算方式为:60001106.15/360/100=112.75元。毕业后第一年只需偿还110天的贷款利息,第二年偿还1整年的贷款利息,第三年除了偿还当年贷款利息外,还需偿还部分贷款本金。从第三年起至贷款到期日,每年偿还等额贷款本金。
四、国家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有没利息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申请该贷款的学生在校正常学习期间无需支付利息,由政府给予资助。但是,从毕业那年的9月1日起,他们要承担贷款利息。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不上浮。现行贷款年利率为:1至3年(含):5.76%;三年至五年(含):5.85%;五年以上:6.12%。据悉,国家助学贷款采用累计计息方式,按实际天数按年收取利息。累计利息法的公式:利息=累计利息×日利率。其中,累计利息积=账户日总余额。起息日为开发银行发放贷款的日期,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贷款最后一年的结息日为9月20日)。展开数据生源地信用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国家助学贷款利息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利息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利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免息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即在校期间不需要计息。2.离校后赚取利息。毕业后一次性还款免息,需要分期还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最长还款期比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长还款期长。说白了就是本息总额比生源地贷款大,平时还款压力比国家助学贷款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高校新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利息计算方法:六个月(含)以内的贷款,年利率(%)为5.10半年至一年(含一年)的贷款,年利率(%)为5.10一至三年(含三年)的贷款,年利率(%)为5.50。三年至五年(含五年)的贷款,年利率(%)为5.50%。五年期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5.65%。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不适用本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第二十四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助学贷款利率怎样计算
助学贷款是没有利息的。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毕业后6年。学生贷款在校期间不付利息,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次月1日(含1日)后全额负担利息。贷款学生按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次月1日起自付利息
(1)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在校期间100%由财政贴息(即借款学生在校期间不需自付利息),借款人毕业后的贷款本息和罚息由其本人全额支付
(2)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组织借款学生与贷款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毕业后还款。借款人可从毕业1至2年后开始还款,在贷款到期前全部归还,具体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3)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清偿;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可采用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4)银行每月20日从借款人在本行开立的个人账户中扣收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5)学生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提前还款无须向银行提出申请。
(6)借款学生毕业后1年内,可以向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包括调整还款方式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利息=本金X利率X天数(从利息计算起的那天到实际还款期日的天数)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
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
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
扩展资料: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
填表说明:
1、本表是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批表。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如实填写表内所列示的各类信息。
2、借款学生户籍所在地应为本县(市、区);借款人必须是已被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录取。
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借款学生家庭确实为经济困难家庭,借款学生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共同借款人主要是指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人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借款学生应根据录取院校、专业的学制选择申请贷款的期限。贷款期限上限为“在校年限+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
5、资格审查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需加盖公章。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而贷款对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是指高校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本专科学生。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申请时无需抵押和担保,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国家出台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目前已经在全国多个省市积极试点,大部分城市已开始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需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若高校学生需要了解更多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和信息,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进行了解和助学贷款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